企業事故特點及存在的問題
更新時間:2021-06-28 點擊次數:2292次
一、火災事故特點
1、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
由于企業生產、加工、儲存的原料、產品本身具有高度的易燃易爆性、易腐蝕性、和有毒性,一旦發生火災或泄漏事故,常伴隨爆*、復燃復爆,立體、大面積、多火點等形式的燃燒。不但導致生產停頓、設備損壞,也會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難以挽回的影響。
2、造成環境污染
企業生產所使用的原料,生產的產品、中間體、副產品及其中的雜質和生產中的“三廢”排放物均屬工業毒物,具有毒性、腐蝕性。一旦泄漏到大氣或排放到江河中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大氣、水資源污染,影響持久、治理難度大。
3、滅火救援難度大,易造成救援人員傷亡
企業安全事故一般來說現場都很復雜,常伴隨著燃燒爆*,火勢蔓延猛烈。如出現有毒氣體時,會嚴重威脅到滅火救援人員的安全;出現的腐蝕性物質,會灼傷救援人員的皮膚和滅火救援器材;發生建筑物倒塌,會造成救援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這些都會給滅火救援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
二、存在的問題
1、消防審核、驗收手續不完備
企業生產規模小,技術力量薄弱,企業經營者法制意識差,隨意性大。在廠區內隨意新、改、擴建危險品車間、倉庫或其它配套設施,均不主動申報消防行政審批手續,致使不符合現行消防技術規范的企業大量存在。
2、生產廠房達不到要求
如:短期投資租用廢棄廠房生產,未按化工工藝流程的需要和國家有關規范要求來設計廠房的結構和布局,在防火分隔、通風、防泄漏、防爆泄壓、消防設施等方面存在先天性火災隱患。
3、消防基礎設施不完善
企業根本無消防器材、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等消防基礎設施。個別企業雖然設置了給水系統,但由于廠區設置地點比較偏遠,市政供水管網壓力也不能滿足火災撲救用水的需要。
4、企業法人重效益輕安全的思想嚴重
企業法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和管理制度不到位,只要在未發生火災事故之前,多數的負責人都會表現出不以為然的態度,或者強調理由而不整改隱患,或者被動整改而不*。
5、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實
沒有完善的消防組織,缺乏專業的管理人才,導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無人問津,普遍存在管理混亂。大部分企業為追求經濟效益化,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減少人員、資金投入,往往是一人身兼數職,甚至有的業主既當老板又當消防安全管理人,導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本無法落實。
6、從業人員未經消防安全培訓
從業人員流動性大,不能相對固定,因而許多從業人員未能及時經過消防安全培訓,不懂物料的特性,不熟悉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就匆匆上崗操作,極易違章操作造成事故,且事故發生后又不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火災撲救方法及逃生辦法,極易形成小火釀成大災的局面。
7、設備選型不對
生產的原料均有易燃易爆性、反應性和毒、腐蝕性,其加工工藝方法基本是在反應釜等壓力容器內采取混合攪拌、淬取及一些化合、分解等反應,有些原材料及反應中間產物均為易燃易爆物品,呈液態或氣態形式存在,極易發生泄漏,一些工藝設備及電器線路如果未選用防爆型或未經防爆處理,泄漏的可燃液體或氣體遇機械摩擦或電氣火花極易發生火災爆*事故。
8、防靜電措施不到位
防靜電處理是極易被忽視的方面,管道多為鋼管絲扣連接,化學溶劑在管道和設備中流動會因磨擦而產生靜電,如果靜電不能及時導除造成電荷積累,導致火花放電,就會引起火災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