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防爆標志含義
更新時間:2021-09-26 點擊次數:8810次
常見的防爆標志:
Ex d [ib] ⅡB T4 Gb
其各部分含義分別如下:
Ex,表明電氣設備符合GB3836.1-2010第1章所列專用標準的一個或多個防爆型式;
所使用的各種防爆型式:
“d”: 隔爆外殼(對于EPL Gb或Mb);
“e”: 增安型(對于EPL Gb或Mb或Gc),根據我國國情,部分增安型“e”僅適用于2區,詳見GB3836.15-2017;
“ia”:本質安全型(對于EPL Ga或Ma)、 “ib”:本質安全型(對于EPL Gb或Mb)、 “ic”:本質安全型(對于EPL Gc);
“ma”:澆封型(對于EPL Ga或Ma)、 “mb”:澆封型(對于EPL Gb或Mb)、 “mc”:澆封型(對于EPL Gc);
“nA”:無火花(對于EPL Gc)、 “nC”:火花保護(對于EPL Gc)、 “nR”:限制呼吸(對于EPL Gc);
“o”:油浸型(對于EPL Gb);
“px”:正壓型(對于EPL Gb或Mb)、 “py”:正壓型(對于EPL Gb)、 “pz”:正壓型(對于EPL Gc);
“q”:充砂型(對于EPL Gb或Mb)。
當一臺電氣設備的不同部分或Ex元件使用不同的防爆型式時,防爆標志應包括所有所使用的防爆型式符號,防爆型式的符號應按字母順序排列,彼此之間應有小的間隔。例如:Ex d mb ⅡA T3 Gb表示同時采用了隔爆外殼、澆封兩種防爆型式對不同部件分別進行保護的設備。
設備可設計制成不同的防爆型式,以便根據防爆型式的安裝要求,選擇合適的安裝方式。例如設計成同時符合Ex ib和Ex de要求的設備,其標志為:Ex ib ⅡB T4 Gb/Ex d eⅡB T4 Gb,可根據用戶/安裝單位的選型進行安裝。在這種情況下,設備上應分開標志出每個相關的Ex標志,并且每個標志之前應留有空間,以便安裝時在選擇的Ex標志前作出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