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設備的檢查與維護的通用要求
更新時間:2022-08-22 點擊次數:1600次
一、防爆設備的檢查維護
防爆設備在結構上具有特殊性,能適用爆炸性環境的使用。出于安全考慮,如何確保在設備的整個壽命周期保持其特性的完整性是十分重要的,設備功能運行正常并不意味著安全特性的完整性已被保持。
為此,對于工程項目或裝置應開展以下工作:
初始檢查;定期檢查,或由專業人員進行的連續監督;必要時,進行維護
二、防爆設備安全性下降的主要因素
不適當的安裝和配置;
化學物質的腐蝕;
可能堆積粉塵、灰塵、可能進水;
暴露在過高環境溫度中;
機械損壞;
激烈振動;
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經驗;
未經批準的修改或調整;
不適當的維護等。
因此,有計劃的開展工程項目安全性檢查和維護是十分必要的。
三、文件要求
危險場所區域劃分圖
危險氣體類別和組別;
設備清單,包括防爆標志、位號;
防爆合格證書復印件;
產品使用說明書
四、人員要求
由有經驗的人員進行;
經專業培訓:防爆原理、防爆型式、安裝實踐、場所分類、原理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
接受繼續教育或培訓。(保存相關經驗和培訓證明)
五、定期檢查周期
定期檢查應不超過三年一次;
移動式設備不超過12個月1次
六、檢查方式:
目測檢查
仔細檢查:包括目測檢查及使用檢測設備和工具才能識別明顯缺陷的檢查。(一般不開蓋、不斷電)
逐項檢查:包括目測檢查,仔細檢查,及必要時開蓋或采用工具和檢測設備才能識別明顯缺陷的檢查,如接線端子松動等。(應斷電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