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yan)禁穿化纖工作服上崗作業。
2、嚴(yan)禁爆(bao)破的(de)器材亂放或當班剩(sheng)余的(de)爆(bao)破的(de)器材不及(ji)時退庫。
3、背(bei)運爆破的器材時,嚴禁在(zai)井(jing)口、調車場或其它人多的地方(fang)停留。
4、嚴禁使用經(jing)檢(jian)驗不合格的爆破的器材。
5、嚴禁單人爆破(po)作業。
6、嚴禁(jin)最后一個炮孔響后,15分鐘以內或炮煙未排(pai)凈(jing)情況下(xia)進入工作面檢查。
7、嚴禁邊切(qie)導火線邊點火或點回頭炮。
8、嚴禁(jin)不按(an)規(gui)定處理盲炮。
9、嚴(yan)禁在(zai)溜(liu)井(jing)格篩上(shang)或運輸平(ping)巷進行二(er)次爆破作業。
10、嚴(yan)禁(jin)爆(bao)破(po)作業后不做記錄。
11、嚴禁將(jiang)爆破(po)的器材交(jiao)給非爆破(po)人(ren)員。